各二级党委、党工委:
根据《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省市委驻县(市、区)乡村振兴(帮促)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苏组通〔2022〕25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现就做好新一届省市委驻县(市、区)乡村振兴(帮促)工作队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派范围、数量及任职时间
学校积极响应江苏省委号召,向灌云县派驻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员1名,任期2年。
二、主要职责
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,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。重点抓好基层党建、乡村发展、乡村建设、乡村治理等工作,开展南北医疗、教育结对帮促等,提升派驻地区公共服务能力。
三、人选条件和范围
中共正式党员,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5年以上工作经历,一般45周岁以下(1977年以后出生),身心健康;政治素质好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热爱乡村振兴事业和农村工作;综合能力强,善于沟通协调,会做群众工作,开拓创新意识强;作风扎实,敢于担当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不怕吃苦,甘于奉献。
四、任职待遇
1.挂职期间无不良表现及反映,年终考核结果全部优秀,回校后达到六级职员评聘要求的,参评六级职员时指标单列。
2. 按照《通知》精神,予以适当生活补贴。
五、工作要求
选派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。请各二级党组织书记高度重视,积极宣传发动,把好人选政治关、品行关、廉政关和能力关,选拔推荐符合条件要求、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担任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员,代表学校为基层做出示范。
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《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员报名推荐表》(见附件)并上报各二级党组织审批,于4月28日中午12:00前报组织部。地址:江宁校区行政楼529房间,电话:025-86185020,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同时报送组织部邮箱:zzb@cpu.edu.cn。
附件 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员报名推荐表.doc
党委组织部
2022年4月25日